《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2月28日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