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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要求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要以好的和比较好的资产为主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王智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监会近日就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问题下发通知,表示要加强风险监管,并要求各银行应强调资产质量,证券化资产要以好的和比较好的资产为主。

  银监会通知要求,各银行要根据自身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情况循序渐进发展证券化业务。如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由于其风险特征完全不同,各银行要切实做好违约风险和信用(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信息披露工作。要确保“真实出售”,降低银行信贷风险;要准确区分和评估交易转移的风险和仍然保留的风险,对保留的风险必须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通知强调,参与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银行要严格遵循资本监管的有关要求,准确判断资产证券化是否实现了风险的有效转移,对于因证券发起、信用增级、投资以及贷款服务等形成的证券化风险暴露都要计提资本,确保资本充足和审慎经营。

  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在发起资产支持证券时,发起行应建立针对性较强的证券化业务内部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在履行贷款服务功能时,贷款服务银行要明确信息提供、资金划付等工作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时间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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