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2月21日电 记者周斌报道:“云南省将加快转变滇西北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力争‘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投入70亿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滇西北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该区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云南省省长秦光荣今天在云南省政府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上明确表示。
云南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包括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和丽江市、保山市的5州市18县(市、区)。滇西北地处多条大江大河上游,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和最独特的地区之一,是世界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电力、矿产和旅游资源也非常丰富。尽管滇西北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是云南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十分突出。
云南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把保护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作为云南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创新思路,明确重点,积极推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三个转变。明确提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是保护好滇西北生物物种、生物基因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保护方式要从单纯以政府为主向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开放式保护转变。保护手段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生物多样性,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保护转变。保护工作机制要从各部门各管一块,向省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与州市联动保护的新机制转变。
云南省提出,独特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是滇西北地区最具特色和最有潜力的竞争优势。滇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将从这一特色出发,准确把握在云南省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分工,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避免与其他区域的产业趋同。合理引导产业发展,滇西北在云南经济发展的分工中,以生态经济和生态产业为主,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清洁能源、绿色矿产和环保等环境友好型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滇西北水电、矿业、旅游三大支柱产业向生态化、无污染或少污染化方向发展。
逐步建立完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开展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大资源开发项目、城市水源地保护四个领域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在深入研究基础上,云南将探索建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制度,向资源开发企业收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偿费。同时增加政府投入,力争“十一五”期间,在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能矿产开发生态补偿、新能源利用和科研等方面投入70亿元左右。引导社会投入,省财政将投入5000万元,引导和筹集社会各方投入,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保护能力建设和规划制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宣传教育等领域。此外,还要积极利用国际碳汇机制获取保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