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设部发布指导意见 
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孙玉波) 建设部近日发出的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将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

  意见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遏制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

  意见要求,地方配套法规要进一步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具体内容、程序、条件要求。

  各地在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或条例中,要认真研究、明确可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镇的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抓紧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