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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2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灾区企业登记注册有了“绿色通道”

  本报北京2月19日讯 记者敖蓉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灾后重建。

  通知指出,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改善登记注册服务质量,一是要完善各项服务制度,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灾后重建和开拓经营涉及变更登记等事项,应开辟“绿色通道”。二是进一步提高登记便捷程度,针对灾区交通不便的实际,多渠道方便和服务企业。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放宽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企业因雨雪冰冻灾害而发生的登记事项变更,以及在抢险抗灾和灾后重建阶段因交通受阻、通讯中断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企业登记申请的,予以延缓期限。在企业年度检验中,对受灾严重地区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缓或者延长年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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