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煜从福建省建设部门获悉:从今年起,福建省将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内解决7500户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福建省把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严格界定在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结构比例,确保以上类型住房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度居住用地供应的70%。在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城市,将增加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大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规模。
据了解,2007年福建省累计有11251户家庭受到廉租住房保障;各设区城市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