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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08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

  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报道:从2月1日到4月30日,四川省所有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今年已是四川正式实施春季禁渔期制度的第20年。

  据悉,3个月的禁渔期内,四川省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期间,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将对重要的鱼类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等进行重点监管,并加大对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渔具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预计全省将有150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执法检查,主要查处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春季禁渔期制度自1998年开始实施,迄今已整整20年。在这20年里,四川渔业资源衰竭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天然水域生态正逐渐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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