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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监会要求
银行业在恢复重建中做到“三保”“三早”

  本报北京2月15日讯 记者殷楠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15日强调,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力以赴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做到“三保”、“三早”:保开门、保服务、保安全,对救灾资金、恢复生产贷款和经济发展资金早谋划、早安排、早启动。

  刘明康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统筹兼顾、精细工作、区别对待、靠前化解”的要求,加强灾后重建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既要统筹灾后恢复重建需要,也要兼顾防范风险,避免“一刀切”。对优质企业要及时增加信贷投放,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对经营不善的企业要借机加快调整,控制和处置风险。同时,要推进机制和制度创新,客观审慎地应对灾害诱发的信用风险;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仅因灾造成偿债能力下降的企业和农户,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原则上信用评级不降低,贷款展期、延期不罚息。对种植养殖业贷款的展延期限,应与生产周期相匹配。

  刘明康要求,各家银行总行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受灾地区网点尽快恢复正常营业;二是关心受损机构和干部职工生活;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制度,切实做好危、旧营业用房改造改建工作;四是认真总结,完善和落实应急响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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