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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通部通知要求做好电煤公路运输工作

  本报讯 记者薛志伟 亢舒报道:交通部根据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部署,于2月2日就公路电煤运输有关事宜向各级交通部门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高度重视电煤运输工作,积极主动地与有关方面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本地区的电煤产运需求,在铁路运输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公路运输的优势,要根据有关方面的实际需求,组织运力开展电煤公路抢运工作,努力缓解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对煤电油运造成的影响。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辖区内出现电煤运输告急的情况,由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省域内电煤运输应急机制,组织电煤公路抢运工作,明确电煤公路抢运专线,并对合法装载电煤的公路运输车辆(空车除外)免收车辆通行费。

  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现电煤运输告急、需要跨省域抢运电煤的情况,由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部提出申请,交通部将协调有关省份,适时启动跨省域公路电煤运输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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