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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国资委:
七项措施强化国资监管

  本报讯 记者李予阳报道:记者从1月28日至30日在珠海召开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上获悉,2007年各级国资委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圳、厦门、宁波、大连国资委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04万亿元,同比增长25.4%;实现利润3550.9亿元,同比增长60.7%;上缴税金3151.1亿元,同比增长24.9%;截至2007年底,资产总额9.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净资产3.41万亿元,同比增长20.8%。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指出,2008年国有资产监管要围绕七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上市,具备条件的要加快整体改制、整体上市步伐,不具备条件的要推动主业资产上市。加大面向社会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力度,对企业管理者将逐步实行全面契约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加大企业重组调整力度,发展壮大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

  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考核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四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产权管理,探索建立混合产权管理的有效模式,监管重点向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移。

  五是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做好中央企业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和支出管理等工作。

  六是促进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

  七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探索企业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程序和方式,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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