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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08年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质检总局
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

  质检总局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

  本报北京1月28日讯 记者杨忠阳报道:针对连日来大范围雨雪天气使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受到影响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全国特别是灾区在节日期间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记者28日从质检总局获悉,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内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单位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时,要免收各种计量检定费用;各级质检机构对送检的鲜活农产品,要优先进行检验,尽量缩短各个环节的衔接时间,保证快速准确出具检验结果,对能免除的费用要尽量免除。

  通知还要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等的质量计量监管,为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充加保质保量的油料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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